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10-23 16:10:11【打印】
昨天,龙湾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被告席上,王某和陈某十分别扭地站在一起,王某竭力将身子往左撇,陈某竭力往右,他们一个是城建办主任,另一个是拆迁公司法人,曾经是亲密无间的战友,“抱团”侵吞拆违经费32.8万余元。 王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城街道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建办)原主任,陈某则系温州神威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威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某说,他和陈某之前就认识,其间也有人对他打招呼,“拆违章,陈某这个人可以的”。 32万是怎样贪到手的? 法庭上,两人均说,是对方先提议的。 王某说, “陈某说你们城建办周六周日加班,应发些补贴给工作人员”,他正好也有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的想法,于是一拍即合。而陈某则说,先提议的是王某,因为其他乡镇街道也都这么做。 起诉书描述了这样的作案过程:2011年7月,王某和陈某商量,预谋利用王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骗取沙城街道拆违经费给城建办人员发放补贴。先由王某告知陈某每次需要发放补贴的金额,再由神威公司根据该金额加上应纳税金额算出虚增金额,在实际工程量的基础上虚增民工和车辆数量,因担心数量过多会暴露,他们还采取虚增拆违天数的方式,制作出虚假的拆违工程结算表,并虚开发票。 之后,王某利用审核工程量和发票的职务便利在发票上签字,神威公司则将发票拿到沙城街道报销,将虚增的钱款扣除税款后,由陈某将钱交给王某。 起初,王某和陈某均对起诉书描述的事实表示无异议,不过,王某后来改口说,2011年他没有一起参与。 侵吞来的钱都用来做什么了? 虽然被指控在2011年就开始侵吞了。但在2012年7月,王某仍向街道领导汇报拆违很辛苦,能否发些补贴。领导当时表示,要商量一下。 侵吞来的32.8万余元,王某将部分作为拆违补贴公开发给阮某等参与拆违人员,小部分用于拆违过程中神威公司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和神威公司员工发放慰问品等用途。剩下的钱,王某自己私吞了。至于具体私吞了多少,王某法庭上表示,已经记不清了。 王某说,他们和陈某去西藏旅游(600749,股吧)时(陈某说是去新疆),有1万元就是从侵吞的钱里拿出来的,阮某的儿子考上大学所送的礼金,还有去瑞安塘下KTV包厢内唱歌的花费,也是从侵吞的钱内支出的。 公诉人认为,王某、陈某相互勾结,利用王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结伙骗取国有财产32.8万余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某则说,自己没得到什么好处,整个行为是公司行为,自己不构成贪污。对此,公诉人指出,陈某通过此举,打好了关系,对进一步扩展业务会有帮助。 法院未当庭宣判。 |